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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检修与维修管理制度:设备故障、检修、自修、外修、检修安全

    发布时间:2022-10-02 浏览次数: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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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设备故障管理系统

    02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03 设备自修管理办法

    04 设备外修管理规定

    05 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部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量减少设备故障次数,降低设备故障后的维护成本,延长设备折旧时间,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系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 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 公司设备故障管理主要分为三部分:设备故障前管理、设备故障后管理和设备故障记录管理。

    第4条 设备故障前的管理是指通过监测和诊断设备和运行状态来判断设备是否不良。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应及时预防和维护,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 设备故障后的管理是指及时分析设备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消除或改进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再次发生。

    第3章 设备故障前的管理要求

    第6条 设备维护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和培训,使设备用户和设备维护专家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维护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现状和设备的基本数据、运行状态和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设备正常、异常和故障的界限。

    第9条 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和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迹象和信息。

    第10条 设备维设备时,设备维修人员需要重点掌握容易造成设备故障的部件、机构和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 为了快速发现设备故障的原因和部件,设备维护管理人员除了培训维护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编制成设备故障搜索程序,使设备维护人员能够及时发现、排除故障。

    第4章 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 接到设备故障信息后,设备维修人员需立即赶到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 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

    2.制定设备故障排除方案。

    3.排除设备故障。

    4.请求验收处理故障的设备。

    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 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类型和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避免此类故障再次发生。

    第15条 设备维修人员遇到代表性设备故障后,设备维修完成后,应及时将故障编入设备故障搜索程序说明书,使其不断改进。

    第5章 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 设备故障记录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设备维护表、设备维护记录表、设备维护记录表、设备维护验收表等。

    第17条 设备维护经理应指派专人管理设备故障记录,设备故障记录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相关的设备维护信息。

    第18条 设备维护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故障记录,分析设备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和设备故障规律,提前安排设备维护,提高设备维护效率。

    第19条 设备维护管理人员需要绘制设备故障统计分析图(如单台设备故障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护人员在设备维护过程中的视觉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 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由*人员保管,不得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 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是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设备维修管理,解决设备潜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成本。

    第2条 设备维护的相关事项。

    第3条 公司设备设备的具体维修事项。

    第2章 设备维修计划

    第4条 设备的顺利运行,公司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条件和设备特点制定详细的设备维修计划。

    第5条 设备维修计划的制定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说明书。

    2.设备运行记录表。

    3.设备维修记录表。

    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定的设备维修计划分为年度维修计划和月度维修计划,按年度维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把握设备维修计划的时间,尽量满足生产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

    第8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定设备维修计划时,需要考虑设备维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和材料预算,维修资金预算和维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 年度设备维护计划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实施。设备维护计划的预算和年度设备维护计划应同时提交,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0条 原则上,设备维修计划不变更,确需变更时,必须经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主管副总裁批准。

    第3章 设备维修准备

    第11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分解为月,并通知设备维修计划中涉及的单位和人员。

    第12条 每月设备维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指出设备维修的重点和注意事项,并通知具体负责人。

    第13条 设备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实施前检查设备维修工具,并根据设备维修工具清单逐项检查。

    第14条 为提高设备维护效率,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和特点提前判断设备维护过程中可能需要更换的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 实施设备维护

    第15条 设备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时,应首先与设备用户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维修后推诿。

    第16条 设备维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维护计划和设备维护工作规范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人拆卸和私人拆卸维护设备的重要部件。

    第17条 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 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注意维修安全,维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安全事故。

    第19条 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计划中发现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维修管理人员,并在进行额外工作前签字确认。

    第20条 设备维护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维护进度,按时完成设备维护计划。当发生事故需要延长维护时间和增加维护预算时,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总结设备部主管副总裁的实际情况,经批准后可修改设备维护计划,否则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 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完成维修后,应启动设备试运行,确认设备运行良好。

    第5章 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维修人员应填写设备维修验收申请表,待相关人员验收。

    第 一般设备的维护工作可由设备维护经理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验收;重点和特殊设备应由设备维护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验收。

    第24条 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维修人员应将设备维修材料提交相关人员备案,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 附则

    第25条 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部

    三、设备自修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设备维修管理行为,设备维修有章可循,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可持续生产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自身设备维修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定义

    本办法中的设备维护是指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或更换,使生产设备恢复其功能或精度的技术活动。

    第4条 自行维修分类

    生产设备的自维类别分为大修、中修、小修,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现状进行合理选择。

    第2章 设备维修计划

    第5条 编制维修计划的责任人

    设备维修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设备维修计划,并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6条 维修计划编制程序

    编制设备维修计划的程序如下。

    1.收集数据。

    设备维修人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收集数据。

    (1)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信息。

    (2)编制维修计划需要了解的信息,如设备维修工时定额信息、设备维修目录及设备备件库存等。

    2.编制维修计划草案。

    在编制维修计划草案时,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1)的整体生产状况和设备要求。

    (2)考虑大修和中修的可能性,结合生产现状。

    (3)必须纳入维修计划的维修设备。

    (4)在编制维修进度时,应考虑维修设备的优先级。

    3.维修计划的平衡。

    设备维修经理应向各部门(如技术部、财务部等)征求意见,并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修改设备维修计划。

    4.审核维修计划。

    正式的维修计划应报设备部经理审核,由主管副总裁审批。

    第7条 维修计划编制依据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的技术状况。

    2.公司产品技术对设备的要求。

    3.设备生产安全环保要求。

    4.设备的维护周期和间隔。

    第8条 调整维修计划

    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调整未列入设备维修计划但必须进行维修的设备。

    第9条 报告维修计划

    每年12月25日前必须报告年度设备维护计划,季度和月度维护计划必须在季度末或月度末27日前报告下季度或下月的设备维护计划。

    第3章 设备维修准备

    第10条 了解设备现状

    设备维修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掌握生产设备的具体劣化程度和设备生产产品的技术要求,准确掌握设备的磨损程度和更换和维修。

    第11条 设备调查

    设备维修人员应在设备维修前对待维修的设备进行调查,具体调查了解内容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

    1.设备档案。

    2.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情况。

    3.按出厂精度标准检查设备精度并记录。

    4.测量设备磨损部件和可视部件的磨损量。

    5.检查设备的状况,包括油路、润滑、电气等部件。

    第12条 编制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经理应根据调查了解的设备状况编制设备维修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维修说明书主要包括维修内容、维修部件细节、所需材料细节和维修质量标准。

    2.维修工艺说明。

    第13条 准备材料和工具

    设备维护前,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检查设备维护中使用的材料、工具和部件,并根据维护技术文件中的清单逐项检查。公司无库存的,应填写认购表,提交采购部采购。

    第14条 维修计划内容

    设备维护经理编制的设备维护操作计划应详细说明设备维护的具体时间、参与者、所需时间、维护的主要内容、顺序、现场、仪器等相关内容。

    第4章 设备维修作业

    第15条 交接维修设备

    生产设备的用户应在规定的日期将设备移交给设备维修人员,并填写设备维修单,双方确认后完成设备交接。

    第16条 准备维修现场

    如果在生产现场进行自我维护,生产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在移交设备前清理生产现场,腾出维护所需的地,拆除占地成品和半成品。

    第17条 准备配件

    检查设备后,设备维修人员应尽快提出需要临时加工的配件清单,并报有关部门准备。

    第18条 出具技术文件

    设备检查中发现新问题时,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尽快出具技术文件、技术和质量要求,方便维修人员维修,确保设备维修进度。

    第19条 生产配件

    生产部应安能生产的临时配件,以满足维修作业的需要。

    第20条 调整生产

    各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应根据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生产调整,并积极配合维护作业,防止窝工、怠工。

    第5章 设备维修验收及费用

    第21条 进行维修检测

    设备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进行空转试验及精度检验的自测,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22条 验收条件

    负责设备验收的部门应在设备的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及精度验证后才可办理验收手续。

    第 办理验收手续

    设备维修验收通过后维修人员应与生产车间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并填写设备维修报告,由生产车间、验收部门进行签字确认。设备维修报告一式三份,维修人员自留一份,验收部门留一份,设备部留一份。

    第24条 财务核算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进行设备维修的财务核算,并报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第6章 附则

    第25条 本办法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设备外修管理规定

    第1条 设备维修管理,使设备维修有章可循,以确保生产进度不受耽误,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备发生故障后的管理事项。

    第3条 生产设备的使用人员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并检查原因。

    第4条 设备操作人员不能将故障排除或不确定是否能排除故障时应填制“生产设备请修单”交设备部修理处,并填制“设备异常报告”作统计的依据。

    第5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接到设备生产部门的通知后应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的时间、编号、申请部门等信息,并根据所有请修设备的轻重缓急排出维修人员,并做好派人的信息登记。

    第6条 设备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该检查设备,并初步判断设备的故障原因及能否修好,并做好设备的相关检查记录。

    第7条 设备故障表现为下列情形之一时,设备维修人员应申请设备的外修。

    1.设备自行维修成本过高且在保修期内。

    2.公司的技术力量无法完成设备的修理工作。

    第8条 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接收到设备需要外修的信息后需要核实情况,同时查验设备是否在保修期内,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1.设备在保修期内的处理程序。

    (1)通知设备采购人员设备的外修信息。

    (2)设备采购人员收到设备外修信息后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商,根据维修检查记录说明设备的现状,并要求生产厂对设备进行维修。

    (3)设备维修人员进行接待并协助厂商维修人员的工作。

    (4)验收维修完毕的设备。

    2.设备在保修期外的处理程序。

    (1)设备维修经理(或设备采购人员)联系设备外修单位(或设备生产厂商)。

    (2)设备维修经理(或设备采购人员)与设备外修单位拟定设备维修合同并报审。

    (3)设备维修经理(或设备采购主管)与设备外修单位签订设备维修合同。

    (4)设备需要移动时,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将设备运输到设备外修单位。

    (5)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协同相关人员验收外修完毕的设备。

    第9条 厂商的后维修设备时,公司的维修人员应积极协助并用心学习,提高自身的设备维修水平。

    第10条 当维修设备时所需的零部件不在保修范围或设备已过保修期时,设备采购人员应综合考虑采购的成本及质量,决定从本地购买或从生产厂商进货,并报主管副总批准。

    第11条 公司的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工作,在故障设备周围设立“正在维修”或“设备故障”的牌子,以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12条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维修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能够平稳运行无异常并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第13条 处于保修期外的设备应由设备采购人员与厂商协商设备的维修费用,并报主管副总审批。若外修单位非生产厂商时,由设备维修经理与外修单位协商设备的维修费用,同样需要报主管副总审批。

    第14条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制设备维修记录并将其存入设备档案中,并与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交接。

    第15条 设备采购人员或设备维修经理应将设备的维修费用及时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第16条 本规定由设备部制订,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17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部

    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设备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修中对检修安全的管理。

    第3条 检修原则

    1.设备检修实行安全责任制。每次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一人为设备检修安全方面的负责人,全权处理设备检修时安全方面的问题。

    2.设备检修时采用安全一票否决制,即若设备检修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刻停止检修,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才可继续进行工作。在安全隐患存在的前提下,任何人无权命令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

    第2章 设备检修准备的安全要求

    第4条 规定安全条款

    设备检修计划中应有关于检修安全方面的明确条款,规定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负责人。

    第5条 检修机具安全检查

    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第6条 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在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检修安全负责人必须确认检修的设备已完成清洗置换工作,且工作达标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具体设备的清洗置换工作由设备所属生产单位负责。

    2.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时,检修安全负责人必须确认物料出入口阀门已切断,且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进行隔离。

    第7条 交接时安全要求

    设备检修人员与生产单位办理设备的交接手续时,设备检修安全负责人需要检查设备清洗、置换、电气、物料处理等方面,确认其全面合格后才可办理交接手续。

    第3章 设备检修中的安全要求

    第8条 检查安全状况

    设备检修人员应在设备检修工作开始前检查、核对设备检修的安全状况,全部符合设备检修安全要求后,才可进行工作,否则可以拒绝工作。

    第9条 遵守基本安全要求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如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焊接等)。

    2.凡对需要使用电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处的醒目位置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检修人员检修贮罐、设备管道时,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处设“禁止开动”的警告牌。

    4.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中使用临时用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采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第10条 遵守“四不做”要求

    所有参加设备检修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做”,如下所示。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工作。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工作。

    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工作。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工作。

    第11条 注意零部件拆除要求

    1.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设备的零部件时应注意安全,设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检修人员不得拆除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1)设备没有进行卸压。

    (2)设备的电源未切断。

    (3)设备的温度过高或过低。

    (4)设备的拆除工具不合格。

    2.设备检修期间需要拆除设备部件时应将拆下的设备部件放于合适的位置并固定好,防止砸伤人。

    第12条 设置检修警示

    凡处于检修中的设备,应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写上“正在检修”字样,以防止不知情的员工开动设备。

    第13条 合理使用起重设备

    需要检修的设备部件若过大或过重,应使用起重设备进行操作,禁止人员手工搬运。

    第14条 设置隔离带

    设备的检修期限超过一个工作日时,应将存在危险的设备周围用隔离带进行隔离,并禁止人员进入。

    第15条 做好急救措施

    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的设备检修时,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同时应配备专门的监护人员。

    第16条 检修结束后注意事项

    1.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应全部拆除,彻底地清理场地后,才可办理移交验收。

    2.经相关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检修人员才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已撤除警告牌的设备均视为有电或有物料,检修人员不得进入设备内部或检查传动装置。

    第4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18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设备部##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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